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
为了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,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,保护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,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,我办修订了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(国务院新闻办公室、信息产业部令第37号),形成了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3.通信地址: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225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政策法规局,邮编:100010,并在信封上注明“征求意见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