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网络安全专项基金 “网络安全优秀教师奖”奖励办法(试行)

2018年04月24日 16:12:09 来源: 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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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在中央网信办指导下,为加快网络安全人才培养,鼓励优秀教师投身网络安全教学和研究,制定本办法。

    一、奖励对象

    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网络安全专项基金(以下简称专项基金)设立“网络安全优秀教师奖”,每年奖励网络安全优秀全职教师10名。

    二、奖励标准

    每人奖励20万元。

    三、基本条件

    1. 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,拥护社会主义,遵纪守法,恪守职业道德;

    2. 热爱网络安全教育事业,教学水平高,教学效果好;

    3. 从事网络安全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,近3年年均主讲课时不少于2门课、60课时。

    四、推荐

    网络安全优秀教师由设有网络安全相关专业的高校提名推荐,每个高校每年可推荐1人。已获得网络安全优秀教师奖的原则上不再推荐。

    本办法所称网络安全相关专业指网络空间安全、信息安全、信息对抗技术、保密管理、网络安全与执法、密码学等专业。

    推荐高校应将被推荐教师的有关情况在本校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。

    五、申报

    被提名人在本校公示无异议后,于每年5月30日前将电子和书面的《网络安全优秀教师奖申请书》报送专项基金办公室。电子版材料同时请以“学校名称+姓名+申报教师奖”命名方式发送至专项基金办公室电子邮箱。

    六、评审

    专项基金办公室对各高校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,组织网络安全专项基金专家委员会评审。

    专家委员会在评审时综合考虑以下因素:

    1.教学工作:包括课时量、教学效果、学生评价、教学研究等;

    2.科研能力:包括标准、专利、专著、论文、科研成果、学术交流等;

    3.重点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。

    七、公示

    经专家评审的获奖名单于每年7月31日前在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等网站上公示。

    公示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。

    八、批准

    经公示后,专项基金办公室将获奖名单报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。

    九、奖励

    每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(9月第3周),专项基金办公室向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证书。

    十、其他

    本办法由专项基金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 

    专项基金办公室联系电话:010-85640192

    通信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向军南里甲5号 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网络安全专项基金办公室

    电子邮箱:wazx@cidf.net

  附件:网络安全优秀教师奖申请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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